2004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这既是专门促进农民增收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2009年又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促进农民增收,是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必要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2004年全面取消了除烟草业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整体下降一个百分点。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了《农业税条例》,全部免征农业税,并进一步清理了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农业、农民进行直接补贴,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我国以前对农业主要补在流通环节上、补在价格上,中间环节流失比较多,农民得到的少。自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一号文件出台之后,国家积极探索对农民补贴的方法,逐步建立对种粮农民的生产直接补贴机制,使农民收入实实在在的增加。国家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具体包括:完善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新增补贴向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倾斜,向产量高、商品量大的地区倾斜。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这是继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确定“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之后的又一政策亮点,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实施规模,充实建设的内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
1.加大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力度,完善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机制,实施新一轮的沃土工程,改善耕地质量,全面提升能力。
2.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实现全国乡镇通柏油路或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柏油路或水泥路,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通公路。
3.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力度,优先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
着力抓好扶贫项目开发,帮助贫困户搞好农田水利、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扶贫村的人、财、物投入,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使特困村农民增收,尽快脱贫。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