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广东省遴选公务员374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广东遴选考试通知和广东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务员局决定从我省辖区内的市、县(含市辖区、县级市,下同)、乡镇(含街道,下同)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374名省、市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广东省辖区内的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
2.广东省辖区内的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设在广东省辖区内市、县、乡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参加遴选。
市级机关的公务员只可参加省级机关的遴选。聘任制公务员只可参加本市聘任制公务员职位的遴选。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市、县、乡镇机关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17年11月13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镇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不得参加遴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参加遴选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的职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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