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关于下达2017年博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229号)的文件精神,经批准,博州定于2017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2017年博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现场报名仅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照片进行初步审核,招聘条件所需信息在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时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4.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见附件3)执行。涉及大类的,报考人员专业须是大类中所列专业;涉及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相符。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可免报名、笔试费用。
6.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30日10:00至1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确认单》到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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