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读大学的小雅(化名),在一家宾馆洗澡时,突然倒地,呼吸困难,后来昏迷了。原来是宾馆洗澡间安装的插座不防水漏电。小雅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她的脑部受到损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宾馆为此要赔偿22万余元。
这家宾馆位于鼓楼区,2012年6月份的一天,在南京读大学的小雅跟同学在外面玩,晚上没有回学校,住进这家宾馆。当天夜里11点左右,小雅去洗澡,可刚进去大约5分钟,她突然大叫起来。
怎么了?同伴听到喊声赶紧奔进浴室,看到小雅已倒在地上,大口吐着气,后来心跳呼吸都没了。
同伴赶紧报警,小雅被送去医院。经过医护人员抢救,她脱离了生命危险。不过,因为这次意外,小雅在医院里住了一个多月。出院后,她回家继续康复治疗,不仅耽误了学业,父母为了照顾她也影响了工作。
这次意外让小雅的脑部受到伤害。她发现,自己的智力和记忆力都不如从前了。
洗个澡,怎么就晕倒了呢?事故发生后,安监、公安等部门展开调查,很快结果就出来了,原来宾馆的洗澡间有问题,安装的插座违反规定,没有防水功能,不符合安全标准。小雅当天洗澡时突然倒地,正是插座漏电惹的祸。
当天小雅的同伴先于她去洗澡,事后同伴回忆,自己洗澡时,感觉到有电击,但没当回事,也没有提醒小雅。没想到后来漏电那么严重,直接把小雅电晕。
根据这份调查报告,小雅家人向宾馆索赔各项费用共约27万元。这么大一个数字,宾馆自然是不愿意赔偿的。
她的同伴也该担责
她受的伤有多严重,与宾馆插座漏电之间有什么关系?法院委托鉴定部门,对小雅的精神智能状况等方面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她是轻度器质性智能减退,为八级伤残,这与她在宾馆被电击有直接因果关系。
对于这一结果,宾馆老板却认为,小雅经过康复治疗,已经回学校正常上课了,说明她按规定做了合格体检,身体没什么大碍。因此,之前的司法鉴定结果,没有相应的事实依据。
宾馆老板还表示,小雅当时和同伴一起入住宾馆,同伴洗澡时,明知热水器漏电,却没有提醒小雅,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小雅的同伴也应该担责,应该被追加为被告。
法院审理认为,宾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小雅发生意外受伤,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必须赔偿。而小雅的同伴不是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主体,被追加为被告没道理。
至于宾馆老板说的,小雅已经回学校上课,表明她身体健康,不存在智能减退的情况。法院认为,小雅是否复学,与她是否存在轻度器质性智能减退并没有直接的关联。
首先,平常使用电器时最好养成良好的习惯,使用完电器最好关掉电源,拔掉插头,尽量不要保持电路连接状态。其次,在安装家用电器时必须要正确安装,因为装错的话很容易会出现漏电,短路等情况。最后,最好定期给家用电器做安全检查,尤其是一些大型的或者最常用的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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