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关于下达2017年博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229号)的文件精神,经批准,博州定于2017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2年的满16个月、3年的满24个月即视为服务期满)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未满及服务期满且考核不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不予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5)报考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取得国家级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取得自治区级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30分;
取得国家级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7)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不可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在报名时没有申请加分的,不予加分。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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