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或于2017年11月15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11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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